重慶開審虛構(gòu)廉租房出售特大詐騙案

2011年09月08日 08:42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今年重慶市計劃建設保障性住房49.45萬套,截至7月底,已開工建設37.56萬套,計劃量和開工量均居全國前列。然而有不法分子卻盯上了這項原本惠民利民的工程,打起了保障性住房的主意。

  據(jù)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羅某、康某和張某緊盯保障性住房這塊“唐僧肉”,通過虛構(gòu)出售政府拆遷安置房和廉租房的方式,詐騙了金額高達250萬元的購房款。9月6日,重慶市渝中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特大詐騙案。

  受騙者竟與施騙者一起行騙

  公訴機關訴稱,2009年11月,羅某找到張某,謊稱渝中區(qū)的王家坡片區(qū)馬上要拆遷,政府要在原址修建江景的廉租房,他通過熟人可以拿到廉租房指標,指標轉(zhuǎn)讓費1萬元。張某隨即答應,并介紹朋友以同樣的價格購買了兩套指標。為了穩(wěn)住張某,羅某找了個地攤,配了3把鑰匙交給張某,謊稱這是他通過朋友拿到的廉租房鑰匙,過不了多久王家坡片區(qū)拆遷完成后他們即可搬進新房。

  隨后,羅某以再交1.5萬元即可獲得精裝修房屋為由,誘騙張某等人繼續(xù)繳納裝修款騙得張某及其朋友共計12萬元。不久,羅某又以相同的方式騙得康某所謂購房及辦證費用共計2.5萬元。

  然而,康某拿到鑰匙后發(fā)現(xiàn),羅某所給鑰匙根本就不是防盜門的鑰匙。在康某和張某的質(zhì)問下,羅某說出了實情,稱房子只是個幌子,他只是以這種方式騙錢。此時的羅某并不慌亂,相反,他邀請康某、張某和他一起,以賣廉租房的方式去騙錢,康某和張某竟然也答應了。

  成立公司以“傳銷”模式行騙

  為了使詐騙更加逼真,2010年9月,康某用自己女兒的名義注冊成立了一家所謂的“重慶鑫誠富業(y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并約定由羅某負責冒充開發(fā)商等身份,康某具體負責銷售。

  同年10月至11月期間,被告人康某采取虛構(gòu)出售渝中區(qū)李子壩華村車站186號拆遷安置房的手段,對外謊稱該房系開發(fā)商和政府另外多修的計劃外安置指標房,以低價和能夠轉(zhuǎn)產(chǎn)權房為誘餌,通過熟人及親戚朋友相互介紹的方式,與購房人分別簽訂房屋結(jié)構(gòu)為二室一廳、建筑面積為95至100平方米的江景房、總價款為人民幣26.8萬到32萬不等的虛假購房合同,收取定金和購房款,大肆詐騙他人財產(chǎn)。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通過這種發(fā)展下線的形式,越來越多的知情或不知情的“業(yè)務員”,為他們銷售所謂的安置房,累計騙取多名被害人高達250萬元的購房款。

  被騙對象主要為郊縣市民

  為了使購房者們相信他們出售的是真正的廉租房,康某等人要求購房者們具備以下條件:本地戶籍、無收入來源、無居住房屋。同時,為了使房屋銷售顯得更加正規(guī),每次出售房子,羅某都會以項目經(jīng)理的身份與購房者簽訂合同,并出具收條騙取購房者的信任,從而達到騙錢的目的。

  而他們詐騙的對象,主要是區(qū)縣市民。康某在法庭上供述說:“我們主要針對重慶周邊郊縣的客戶,因為郊縣的客戶在主城購房的愿望強烈,而且他們的消息相對閉塞,比較容易相信我們說的話。”

  據(jù)悉,此案將擇日宣判。

  辦案人語

  此案提醒廣大群眾,在購房時面對所謂“低價”、“轉(zhuǎn)讓指標”等誘惑時,一定要擦亮眼睛。要查驗開發(fā)單位的有關文件,看其是否具備土地使用證、建筑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證件。購買保障性住房要嚴格按照政府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申請,具體事宜向政府相關部門咨詢,切忌為了貪圖小利而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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