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賣成了房東 開發(fā)商福兮禍兮?

2016年11月21日 11:56
來源:北京晨報
備受關注的北京首批試點“控地價、限房價”四宗土地在上周迎來現場競拍,好多人期待的“單價五萬三買海淀園區(qū)房”卻成為泡影。雖然還有三宗地最后花落誰家尚未知曉,但從目前競拍情況看,商品住宅部分已經全部成為開發(fā)商自持。開發(fā)商賣房賣成了房東,是福還是禍?
在“9·30”樓市新政后,北京在土地市場上開始試點“限房價、競地價”。當競買報價達到合理土地上限價格時,轉為競拍企業(yè)自持商品房面積。企業(yè)自持的這部分商品住房將全部作為租賃住房,不得銷售。按照規(guī)定,已經出讓的海淀永豐三宗地塊的商品房銷售均價不超過53400元/平方米,且最高銷售單價不得超過56100元/平方米;大興黃村地塊銷售限價為55800元/平方米,最高銷售限價為58500元/平方米。
苛刻的土地出讓條件,并沒能擋住開發(fā)商的拿地熱情。雖然四宗地塊中只有一宗現場成交,另外三幅地塊目前還沒有最終的競拍結果,但是100%的商品住宅自持將是四塊地的共同結果。全部自持,意味著開發(fā)商們變身為房東和運營商。沒有了銷售回籠資金,接下來開發(fā)商如何實現現金回流、資金的運營成為重要問號。
數十億的拿地成本,加上后期建設所需的建安成本、資金成本等各項開發(fā)成本,如果所建項目不能流通銷售,意味著開發(fā)商會壓上百億資金。銷售變租賃,租金收益顯然很難支持開發(fā)商的運營管理費用。“長期使用權出讓可能成為開發(fā)商的一種選擇。”有市場人士表示。
此外,市場上還有一種猜測,即REITs(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把房地產投資直接轉化為資本市場上的證券資產進行金融交易。事實上,此前已經有開發(fā)商試水。以萬達為例,去年萬達金融聯手快錢公司公布一款眾籌理財產品“穩(wěn)賺1號”,以萬達廣場作為基礎資產,募集資金全部投資于只租不售的萬達城市商業(yè)廣場項目,可以說就是一款類REITs的產品。
多年前市場流行起一句話:“炒房炒成了房東”,如今變成了開發(fā)商“賣房賣成了房東”。“被房奴”后的開發(fā)商會如何操作,現在市場都還只是猜測。“我們也沒想好怎么去開發(fā)運作,看后面的政策吧。反正有地總比沒地好,先爭取拿上再說。”某知名房企很“迷茫”。
成為房東,對開發(fā)商的資金實力和經營能力無疑提出了更高要求,這讓開發(fā)商可能面臨新一輪“洗牌”。未來的不確定性讓人難免擔心,不過開發(fā)商會不會因禍得福也難以辨明。房地產的周期性風險,曾讓不少炒房者成為房東,但后來證明,絕大多數房東已經“解套”且收益頗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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