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看合同就蓋章 煙臺市民買房被索三萬違約金

2013年12月10日 17:43
來源:齊魯晚報
12月8日上午9點,市民孫女士一早就來尋求法律援助,稱自己因為在購買房屋問題上違約,扣除1000元定金后,對方還向她索要違約金,費用總計近3萬元。“違約金數額是否過多,此做法是否合法?”孫女士疑惑地問道。
孫女士告訴記者,前段時間通過中介公司看中一套二手房,簽定了購買合同,并交了1000元定金。但考慮到戶型等其他因素,孫女士近期想放棄房屋購買計劃。
“我也知道這種做法屬于違約,但沒想到后果會這么嚴重。除1000元定金不予退還外,房主和中介還跟我要違約金近3萬元。”孫女士表示,她于7日收到一份要求履行合約的律師函。
“簽合同的時候,我并沒有仔細看合同內容,就匆匆按了手印。”孫女士對自己當初的草率決定很是后悔,“當初一心想著買下來,絲毫沒有考慮到違約的可能性。”通過本報律師援助團李修渤律師的講解,孫女士突然發(fā)現(xiàn),合同中很多條例內容她直到現(xiàn)在才明白。
“簽合同前不看合同內容的大有人在。”孫女士告訴記者,由于法律意識淡薄,自己對簽合同及違約后果知之甚少。對此,李修渤律師說,合同生效后,若一方違約則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需根據合同而定,如果對合同規(guī)定存有異議,可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另外,簽合同前,合同雙方應認真閱讀合同,“一旦簽字,也就意味著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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