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群體被公積金新政誤傷 壓制剛需使房價大幅反彈

2013年04月15日 13:49
來源:中國產經新聞報
這是一群被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新政(以下簡稱公積金新政)“撞了一下腰”的群體:因為該新政,他們原本已觸手可及的買房夢開始變得有些遙不可期。
 
原已選房、等待正式簽約的天上云(網名)近日變得非常郁悶,根據(jù)公積金新政,月收入低于1960元的天上云所能申請的公積金貸款額度為零。
 
公積金新政提出,在計算貸款申請人的貸款額度時,借款申請人每月償還貸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費不得低于北京的基本生活費標準——單身每月為980元,已婚為1960元。
 
天上云的愛人,由于去年失業(yè)、今年剛剛續(xù)交公積金,同樣不具有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資格。因為按照新規(guī),貸款前12月都連續(xù)繳存才有資格申請公積金貸款,即使是購買政策房也需連續(xù)繳存6個月。
 
“本來就是低收入群體,每月按時交公積金,卻不能享有公積金貸款,享受公積金的優(yōu)惠。申請商業(yè)貸款,壓力更大。義務和權力嚴重不符,這太不公平了。”天上云郁悶地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說。
 
認房又認貸的公積金新政則讓一些已網簽的二套房者很尷尬。據(jù)被害者甲(網名)介紹,他是小房換大房,小房已賣馬上過戶,而所購大房按照公積金新政為二套房,按其首付要求還有20萬元缺口。如果小房毀約,違約定金為10萬元。
 
與以往認房不認貸的舊規(guī)不同,公積金新政規(guī)定,二套房(包括外地有房者)首付不得低于7成,利率為基準利率的1.1倍;無房有貸者,貸款首付不得低于6成,利率為基準利率的1.1倍。
 
郁悶的還有一群高收入的群體。根據(jù)公積金新規(guī),借款人月均收入超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含)以上的,其月還款額原則上應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
 
有網民算了一筆賬:2011年北京職工月平均收入為4672元,其3倍是14016元,減去繳納的公積金1681元,養(yǎng)老保險1121元,醫(yī)療283元,失業(yè)28元,個稅925.6元,凈收入約為9977元,減去公積金月供7008元,月還5327元,剩下4650元。再減去3500元的租金,最后僅剩1150元的月生活費,日均38元。
 
這樣算下來,這群被界定的高收入群體將成為實實在在的房奴。
 
北京理工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周畢文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總的來看,這表明了政府鮮明的態(tài)度,只支持基本住房保障,不支持拿著基本保障住房的公積金去投資和投機。這既是一種態(tài)度,也是一種調控措施。
 
但有專家表示,不斷提高的貸款門檻,使得“少從我這拿錢、快點把錢還給我”成為北京公積金貸款背后的潛臺詞,這似乎背離公積金--讓普通職工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買得起房、住得上房的設立初衷。
 
因換工作、公積金出現(xiàn)斷檔而將被新規(guī)拒之門外的被原則(網名)告訴記者:繳納公積金本是為了保障廣大收入一般的職工買房的,但現(xiàn)在新規(guī)定對我們進行了諸多限制,那么,請問交公積金是為了什么?
 
總的來看,房地產調控一方面是擠壓房地產市場的泡沫,另一方面是為了實現(xiàn)居者有其屋的夢想。在某種程度上,提高購買門檻、堵塞買房的合理需求并不應該成為房地產調控的主要手段,如何降低房屋的銷售成本、限制投資和投機、增加供給、最大程度地提高房屋的使用率方為治本之道。
 
周畢文指出,房地產調控措施應該是綜合性的,從限制需求到加大供給、再到促進存量的使用,這三個步驟要同時進行,單靠任何一方都不可能解決問題。房地產稅一定要出臺,空置稅也要出臺,除了靠增量,釋放存量房的使用也是提高供給的一種方式。在流通環(huán)節(jié)的稅收最終會轉嫁到成本上。
 
有業(yè)內人士認為,如果政策堅持在只堵不疏的思路上越走越遠,就只能在抑制需求上不斷極端化,傷害一部分剛需,剛需的壓制帶來的只會是更大的反彈?,F(xiàn)在是到了重新思考政策思路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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