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quán):簽了合同 才知賣主不是房主

2013年04月02日 17:04
來源:齊魯晚報
今年,濰坊市民張女士通過中介看中了一套房子。急著簽合同的張女士在交了一萬元定金后才發(fā)現(xiàn),所簽房屋買賣合同的賣主竟然不是房主。事有蹊蹺,張女士不想買房了,可在向中介討要當初交的1萬元定金時,中介公司卻拒絕退還。
 
鬧心合同
 
我買的房子到底是誰的
 
3月31日,記者見到了張女士。張女士家住濰城區(qū),今年37歲。她告訴記者,在去年4月份,她和丈夫辦理了經(jīng)濟適用房補貼,眼看一年期限馬上就要到了,兩口子就盤算著在今年4月份之前趕緊利用補貼置辦一套房子。
 
今年2月24日,夫婦倆來到高新區(qū)萬成房產(chǎn)營銷策劃中心,并相中一套60余平米的房子,位于玉清東街東城新華風景小區(qū)。跟隨中介公司工作人員初看過房,張女士夫婦感覺戶型、價格都比較合適。中介一直勸說推銷,夫婦倆又考慮到經(jīng)濟適用房補貼馬上就要到期,心急之下,張女士就在看房當天交了部分定金并簽訂了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
 
可是讓張女士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在將剩余定金補交之后,她才看到,在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上簽字的賣主姓名竟然和房產(chǎn)證上的房主姓名不一致,“在合同上簽字的賣主姓王,奎文區(qū)人,可房產(chǎn)證上的房主竟是另一位郎姓市民”。意識到可能存在問題后,夫婦倆一時間沒了主意。
 
通過咨詢,張女士得知,如果是在房屋中介簽訂的合同,需有三方,包括甲方(賣方)、乙方(買房)、丙方(中介),且如果甲方非房屋所有權(quán)人(房主),則甲方需要提供經(jīng)過公證的授權(quán)委托書,且在簽訂合同前經(jīng)過乙方簽字同意,否則屬于無效合同。
 
“皮球”官司
 
一萬元定金為啥不退還
 
發(fā)現(xiàn)問題后,張女士也抽時間找到了中介公司,希望能夠討回最初交上的1萬元定金,卻不料麻煩連連。
 
“得知合同中的賣主不是房主后,我們就打算去房產(chǎn)部門核對房子的相關信息,但是由于必須是房主攜帶必需的資料才能查到,可是直到現(xiàn)在,我們都沒見過房子真正的主人,根本沒法核對”,張女士氣憤地說。
 
因為擔心落入買賣陷阱,張女士決定盡快討回定金,但令她沒想到的是,“中介當時告訴我們,不買這套房子也可以,但必須購買另一套,可是不能辦理貸款,只能一把付清”。張女士說,因為家庭條件不太好,且考慮到有補貼,夫婦倆才打算買房子,希望支付首付后辦理貸款,“我們現(xiàn)在這條件,根本不可能一把付清氨。
 
3月31日,記者跟隨張女士來到位于福壽街、東方路交口東北角的萬成房產(chǎn)了解情況,但被告知“當事人未上班”。張女士隨即撥通了當時經(jīng)辦人肖女士的電話。
 
對于“賣主非房主”的問題,肖女士是這么解釋的:“從法律意義上,(賣方的王先生)是房主,有他陪著就能過了戶。”肖女士說,房子有什么特殊情況,帶王先生去公證,拿到公證書,就能過戶到自己或者別人名下。按照肖女士的說法,這套房子已經(jīng)被賣主王先生從原房主處買下、并公證為自己的了。
 
至于定金問題,肖女士則稱,“當時定金是交給王先生的,他很不配合,我們也辦不了。”但在隨后的聯(lián)系中,賣主王先生卻在電話中稱“合同已經(jīng)無效了”、“合同是跟中介簽的,找中介”。
 
對此,張女士告訴記者,在2月下旬發(fā)現(xiàn)問題之后,她就找過中介。但現(xiàn)在,中介卻以“王先生不配合”為由答復定金問題。當初合同上寫明,張女士需在3月1日前支付首付款,合同才有效,現(xiàn)在時間已經(jīng)過期,而王先生正是咬住這一點,忽略合同本身就無效(因賣主不是房屋產(chǎn)權(quán)人)的事實,從而拒絕退款。如今,張女士不知道去問誰要這一萬元的定金了。
 
律師說法
 
選購二手房需到專業(yè)部門核對信息
 
就此,記者咨詢了山東王楊律師事務所的王建華律師。王建華告訴記者,即使房子歸屬、所有權(quán)等情況真如中介所言,但在與張女士簽訂合同之前,中介公司并未事先將這些信息告知并經(jīng)過買方核對同意,因而,所簽的合同應該是無效的。
 
目前中介市場良莠不齊,存在很多陷阱,對此,律師也提醒市民,到中介公司選購二手房,在簽合同之前,除了要看清必需的證件外,也需到房屋地產(chǎn)交易所查看真實信息。如賣方是不是房屋所有權(quán)人,要問明是否有完整的所有權(quán)。另外,如類似張女士這種情況,也需查看甲方是否有經(jīng)過公證的委托書。即使全部都核實,也不要過分急于付款,等過戶及各種手續(xù)辦理完畢后再結(jié)清各類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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