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刀:開發(fā)商現(xiàn)在為什么不捂盤?

2010年01月19日 10:13
來源:互聯(lián)網

杭州炒房客開始退房了,顯然是比較聰明的做法,只有傻瓜這個時候還把房子捂在手上,等待著貶值。剛才查了一下深圳這個高房價的樣板城市,2010年元月17日的新房成交量,只有區(qū)區(qū)50套,相當于2009年炒房高峰時的二十分之一,按這個速度賣房,深圳的一半開發(fā)商可以關門大吉。

有消息報道說,深圳的開發(fā)商一改刻意捂盤,而正在積極加快銷售進度。其實加快銷售進度也簡單,那就是把房價下調50%,如果不行就再調,早點調整就早點主動。

這個話聽起來是很殘酷的,其實忠言逆耳。開發(fā)商要擺脫那種炒買炒賣哄抬房價時的心態(tài),回歸到市場的正常狀態(tài)來。當然,房子好賣,開發(fā)商捂盤,原本也不僅僅只是開發(fā)商的錯,以這點來認定開發(fā)商就是奸商那就不太公平。因為導致開發(fā)商捂盤的問題,是中國的住宅開發(fā)體制本身造成的,在許多城市居民住房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解決的時候,地方政府不管有沒有得到上級批準,而把所有的住宅用地都去炒買炒賣,這至少是對憲法的誤讀。

從市場的表象上看,是開發(fā)商在捂盤,本質上是地方政府在捂地造成的。沒有地方政府的捂地,就不可能有開發(fā)商的捂盤。奇怪的是,去查開發(fā)商捂盤也是地方政府,這種既下場踢球,又當裁判吹哨子,那還叫別人怎么玩?所以,中國的樓市成了政府和開發(fā)商商量著玩,然后一起去欺騙觀眾,而觀眾卻懵然不知。等觀眾明白過來,才知道被狗日的玩了,原來那個吹哨子的其實自己也在踢球。

那么,現(xiàn)在為什么開發(fā)商不捂盤了呢?那得感謝國11條。盡管國11條沒有從本質上解決中國住宅用地的供應問題,但是,制定出了一些規(guī)則,而這些規(guī)則有一定的合理性,讓地方政府的哨子不敢亂吹了,如果地方政府的腳癢了,想下場去踢球,也要看一眼觀眾,然后掂量掂量。 

11條的第一條就是:加快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對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項目,要采取促開工、促上市措施,督促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加快項目建設和銷售。要適當加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力度,擴大經濟適用住房供應范圍。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切實增加限價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供應。

為什么說盡管本質上沒有解決什么問題呢?因為這一條仍然把社會保障型住宅和商品房混為一談。保障房就是保障房,商品房就是商品房,是商品房就應該沒有什么特權和普通之分,這和保障房是兩個完全不同性質的房子,混在一起,難免有裁判想下場踢球。但是,因為有了這一條,只是從行政上保證了市場供求關系的糾錯,能夠從結構上下調房價,讓更多的人能買得起。這樣地方政府就無疑要加大普通住宅用地的供應力度。

單看這一條,也許還悟不出什么道道,但把11條放在一起,還是有點分量。尤其是遏制投機,弱化了買家對未來房價上漲的心理預期。再加上人民幣開始回收流動性,加息的預期就在眼前,而一但走進加息的通道,那種指望人民幣大幅貶值的狀態(tài)就不是眼前的事了,通貨膨脹變得可控,而房價泡沫破滅已經不可控,所以,開發(fā)商也就沒什么理由繼續(xù)捂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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