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已開始對房產(chǎn)征稅:房值百萬收稅兩萬

2013年12月23日 16:16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對房征稅,歷史悠久,西漢就開始了。據(jù)《史記·平準書》和《漢書·食貨志》,漢武帝曾經(jīng)讓官吏對民房進行估價,房值百萬,收稅兩萬,房值十萬,收稅一千。
 
漢武帝以后,房產(chǎn)稅中斷,到了唐朝死灰復燃。唐德宗打軍閥,打得國庫空虛,為了補充軍餉,只好讓業(yè)主做貢獻,向朝廷繳納“間架稅”:最好的房子每間繳兩千文,最差的房子每間繳五百文,不太好也不太差的房子每間一千文。
 
唐德宗以后房產(chǎn)稅又中斷了,到了康熙年間再次還魂。康熙打吳三桂,也是打得國庫空虛,逼著全國業(yè)主掏腰包助餉,每間房子繳納紋銀兩錢,時稱“屋稅”。
 
漢武帝、唐德宗和康熙皇帝都是一次性征收,所以不能算是真正的房產(chǎn)稅。真正的房產(chǎn)稅從清朝末年才開始,最初只在租界征收。民國十四年傳唱一首打油詩:“租界巡捐一律收,無論東亞與西歐。華人住處應(yīng)防護,莫令穿墻有夜偷。”意思是說租界當局把房產(chǎn)稅用到了刀刃上,搞得市政完備、治安良好。
 
 
有錢改善市政和治安,是征收房產(chǎn)稅的好處,而不分貧富一律征稅卻是民國房產(chǎn)稅的壞處。從上世紀二十年代末開始,全國所有城市都開始征收房產(chǎn)稅,大部分按照房租的某個百分比征稅,每三個月征收一回。有人說:我們家就兩間破草房,自住都不夠,從未出租,怎么能按照房租繳稅呢?不要緊,官方會按照行情給你的自住房估算出一個理論上的房租標準,然后按照理論房租來征稅。
 
有些城市比較省事兒,市政府從不派人去調(diào)查和估算房租,連挨家挨戶上門收錢都懶得去,官員們把征收房產(chǎn)稅的艱巨任務(wù)承包給一些地痞流氓,讓他們分片包干,每個片區(qū)下達一個任務(wù)指標,不管收得合不合理,只要完成指標就給予獎勵。這種做法造成了一種怪現(xiàn)象:手眼通天的房叔房姐用不著繳稅,在貧民窟租房的窮人卻要繳很多稅。所以民國二十五年又開始傳唱打油詩:同胞都系江北人,人間地獄耐饑貧。草棚污穢付房捐,洋房不用付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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