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樓盤收限價口頭通知 定價不得超所在區(qū)均價

2013年04月26日 15:29
來源:大洋網-信息時報
4月24日起,廣州市正式實施對樓盤定價實行政府指導措施。昨日記者從房地產業(yè)界人士處了解到,市內有個別樓盤收到口頭通知,要求其預售價不能超過行政區(qū)域均價。比如海珠區(qū)某盤,“有關部門口頭通知要按照指導價進行銷售,不能超過海珠區(qū)均價,這樣一來比原先要定的樓價每平方米低了4000元左右。開發(fā)商決定先不賣了,沒法賣”。
也有業(yè)內人士稱未收通知
4月24日起,廣州市正式實施對樓盤定價實行政府指導措施。隨后,又有傳聞稱廣州市房管部門口頭通知,要求樓盤成交均價不得超過自身去年均價,這意味著新盤不受限,不過當天廣州市房管部門就進行辟謠。然而,有開發(fā)商稱確有實行指導價預售。
記者昨日采訪部分房地產業(yè)界人士,有兩派意見:一派是稱旗下樓盤未收到通知,也未聽說有相關樓盤收到通知,僅知道政府要實施指導價預售;另一派則稱有樓盤收到口頭通知,但并非要求銷售價不能超過自身去年成交均價,而是要求不得超過所在行政區(qū)的整體均價,并給出了具體的房價上限。
比如海珠區(qū)某盤,“有關部門口頭通知要按照指導價進行銷售,不能超過海珠區(qū)均價,比原先要定的樓價低4000元/平方米左右。開發(fā)商決定先不賣了,沒法賣”。按照理解,應該是樓盤成交均價不超指導價就可以了,而不是每套房子都要按照指導價以下去銷售,好朝向好戶型的還是可以高過指導價去銷售。但即便是這樣也很難操作,無法控制最終成交均價一定不超指導價,因為低價的差戶型如果成交少,那么均價還是會拉高。
業(yè)界人士認為,按照整個區(qū)域均價去算房價上限不合理,因為整個行政區(qū)各個板塊的房價差異是存在的。
或有約1.4萬套新貨受影響
根據中地行的統(tǒng)計數(shù)據,預計新增貨量項目共86個,但受當前最新價格指導政策影響,部分樓盤尤其中心城區(qū)項目恐不能順利取得預售許可,最終供貨量將低于預計值,“五一”供貨面臨縮水風險。據初步統(tǒng)計,今年“五一”前后廣州市新供貨項目中有53個暫無預售證,涉及新增供應量約1.4萬套。
不過,這1.4萬套等待上市新貨也有不少是中低價位剛需樓盤。廣州市房地產專家吳定金稱,“限價”政策預計高端盤受到的影響會比較大,中低價位的樓盤影響是鼓勵銷售。如果全市樓盤都要求按不能超過自身去年均價政策銷售,這樣中低價樓盤也無法銷售,那么也就無法拉低全市均價。以此而論,“限價”失去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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