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公證能否按件收費?

2013年04月07日 14:48
來源:北京青年報
房價已上漲10多倍 而15年前出臺的房屋繼承公證費按房價評估值2%收取標準卻一直未變———
“清明是個哀思故去親友的時節(jié),然而還有不少人要為家庭遺產的繼承辦理各種復雜的手續(xù),其中包括房產繼承。動輒數(shù)千元甚至上萬的高額房產繼承公證費也成了不少市民繞不開的檻兒。按1998年相關管理部門出臺的規(guī)定,繼承公證費按房屋評估值2%收取,而如今15年過去了,北京房價相比當年已上漲了10多倍。不少市民認為,應改變房屋繼承公證收費模式和標準,參照辦理房產證按件收取模式收費。”
人沒了,房還在。但家人要順利繼承卻不容易,中間還要掏一筆不菲的繼承公證費,少則幾千元,多則數(shù)萬元。不少市民感嘆,房產繼承公證,是否可以像辦房產證那樣按件收取,而不是目前的按房屋價值的比例來收取。
繼承房產公證費少則上千多則上萬
李女士母親去年底過世了,給她在勁松二區(qū)留下了一套60平方米的房產。但李女士想要繼承母親的這點遺產卻費了不少勁兒。拿著母親的房本,李女士去朝陽房管局咨詢如何過戶,得到的答復是要先去做繼承公證。
到朝陽區(qū)某公證處,李女士一打聽,“要拿老人的死亡證明、本人的戶口本、房本等,開一系列的證明材料。”而更讓李女士不舒服的是,繼承公證要收一筆不小的繼承公證費。“母親的房子是公房,要按照60元/平方米收取繼承公證費,60多平方米的房子就要3600元。”
李女士不理解,“公證處讓我提供的一系列材料全是我自己去辦理,緣何收費還這樣高?”原來,公證處告知她,李女士需要準備一系列材料:除了她和她母親的母女關系,還要其他繼承人明確放棄繼承。李女士得去她母親原單位開人事證明,其中包括她外公、外婆、父親已去世。由于李女士還有一個弟弟,她還得拉著弟弟去公證處簽字,明確表示放棄繼承權。讓她更難以理解的是,收了高額公證費的公證處還要求她保證,所有材料、陳述都是如實,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李女士承擔。
“如果所有的這些蓋章、核查都是公證處去完成,因為調查付出了勞動,收我的錢我還心理平衡一些。”李女士說。而家住東三環(huán)的商先生聽說了李女士的事后則表示,“她這費用花得算少的,我當時要繼承我父親的商品房,因為地處市中心,房價較高,按規(guī)定,商品房要按評估值的2%收取,算下來,公證費近十萬元。”
法院判決書過戶“規(guī)避”高額公證費
李女士的一位律師朋友給她支了一招兒:如果不做繼承公證,還可以花幾百塊錢訴訟費,通過法院程序來辦理,獲得法院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后,帶上房本、死亡證明等材料,就能夠直接在房屋登記中心辦理過戶了。
“雖然法院也是按照標的物價值的一定比例來收取訴訟費,但可以通過低估房子價值的方式,讓訴訟費降低。”律師朋友建議,李女士做原告,她弟做被告,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慢則一個月,快則兩周。“他向我強調,通過這樣操作,訴訟費不超過1000元。但我感覺,本來我們姐弟兩個就沒有異議的事情,為了獲得一個法院的材料,兩人還得上法院,太跌份了,最后也就沒走這條路。”李女士說。沒辦法,李女士只能硬著頭皮繼續(xù)開證明。最后交了三千多的繼承公證費,才把所有的手續(xù)都辦完。
但上文提到的商先生則告訴記者,為了省高額公證費,他們家就是通過“自家人訴訟自家人”的方式,花了幾百元拿到了法律判決書,完成了父親房產的繼承過戶。
繼承公證收費方式合不合理?
北京知名律師陳旭介紹,根據(jù)我國的法律體系,房屋遺產繼承必須進行公證才能在房管部門更名過戶。而早在1998年,當時的國家計委、司法部《關于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中,即規(guī)定“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按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據(jù)介紹,上述文件中所說的“2%”并不是商品房當下市值,而是評估價。評估價要比商品房市值低很多,但15年來,北京房價翻了十倍,評估價再低,基數(shù)也不小。據(jù)了解,目前在北京,多家公證處一般在實際操作中,公房、經濟適用住房按照60元/平方米收取,商品房則按照評估價的2%收取。
但對此,正在辦理父親房產繼承公證手續(xù)的方先生和李女士一樣提出質疑,“公證處實際上是依據(jù)我提供的整套材料,公證其具有繼承房產的權利。既然公證的是權利,那和房子價值有什么關系呢?不管房子是值50萬元還是500萬元,和我是否具有繼承權沒有任何關系,為什么要收這么多錢?”
對此,北京多處公證處的工作人員解釋,公證是一個有風險的事務,如果公證錯了,公證處是要賠錢的。“從表面上看,我們只是蓋了一個章,但是在這個背后,公證包括大量的調查,有些時候還需要親自上門核實,只是市民看不見而已。”東二環(huán)附近某公證處的一位公證員表示。
上述公證員還強調,雖然《公證法》里規(guī)定,其他機構要對公證機關的工作提供協(xié)助,但在現(xiàn)實工作中,大家對公證處的工作支持力度不夠。“這讓調查難度增大,風險也增大,公證費中有一部分進入了風險基金,以便來應對可能出現(xiàn)的公證賠償。”
房產繼承公證按件收費才合理?
對于上述公證人員所強調的“出了錯要賠償”這一說法,采訪中,不少市民并不認同。“各區(qū)縣房屋登記大廳每天過戶那么多房子,同樣要審核大批材料,弄錯了也得賠錢,為什么房屋過戶登記是按件收費,且一件才80元?”一位房地產業(yè)內人士表示。
他表示,公證處不能夠以出錯要承擔賠償為理由。因為虛假材料可能造成公證損失而收取高額費用也站不住腳。根據(jù)我國《公證法》規(guī)定,公證機構、公證員在執(zhí)業(yè)活動中如果出現(xiàn)過錯,假如這種過錯是由于當事人提供虛假材料造成的,并且給他人造成了損失,最終承擔賠償責任的應該是當事人。這意味著,公證處具備了賠償以后向當事人追償?shù)臋嗬豆C法》同時新增加了對當事人及其他個人或組織偽造公證書、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公證書等須追究的法律責任。“如果我造假,最后追究的還是我的責任。”和李女士一樣,近期剛辦完房產繼承公證的孫先生強調。
對于市民的抱怨,某公證處的一位資深公證員也覺得自己很委屈。“因為繼承問題復雜,房屋價值又大,公證部門才有了介入的必要性。”他解釋,“單一個繼承,就有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之分,而其中又有轉繼承、代位繼承等一系列復雜的法律關系,必須要由專業(yè)的社會組織即公證處提供這個服務。”但這位人士也承認,按件收取公證費更為合理。本版文/本報記者 范輝
財經觀察
深滬繼承公證費已相繼下調
近年來,繼承公證收費方式一直受市民詬病。調查顯示,上海已經率先調整了收費比例:上海市公證協(xié)會于2012年3月1日起將該市的房產繼承公證收費下調了50%,按照房屋評估價的1%收費。而深圳據(jù)稱也已經啟動了調價機制。據(jù)了解,深圳律師、公證和司法方面的專家研討初稿建議,房產繼承公證收費標準由此前的2%下調至0.07%,這一建議最快將在今年上半年付諸實施。
截至目前,北京是否會進行費用調整還不得而知。“公證處身份比較特殊,公證費用的下調肯定不會從公證處自發(fā)調整。”一位業(yè)內人士告訴記者。我國《公證法》規(guī)定,公證機關既不是以營利為目的,同時又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這種亦官亦商的身份,讓它對降價沒有動力。”
此外,公證機構也沒有主動降價的能力。根據(jù)北京司法局和物價局下發(fā)的文件,明確了每一項公證業(yè)務的收費標準,要求北京地區(qū)的公證處嚴格執(zhí)行收費標準,不得自行增設收費項目,不得提高收費標準,不得隨意減免公證收費。
對于大多數(shù)老人而言,一輩子最大的遺產也許就是一套房子,隨著中國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房產繼承高峰的逐步到來,降低房屋遺產公證收費比例,或是改變收費方式以實際降低繼承成本已成越來越多的人所希望的。
同時業(yè)內專家也建議,公證機構原則上不應該是營利機構,不能唯利是圖,單純地追求經濟效益,而要以社會正義為己任,尤其要正確處理公證機構創(chuàng)收與公證之間的關系。
財經提醒
遺囑繼承也需公證才能過戶
原房主故去后,房產繼承一般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方法。房屋遺產繼承首先要確定繼承人。要先看有沒有遺囑,有沒有指定特定的繼承人。如果有指定特定的繼承人,那么指定的繼承人就為立遺囑人所擁有的房屋的繼承人。如果沒有立遺囑,則按照法定的繼承順序,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時候,第二順序繼承人才能繼承。
根據(jù)《北京市房屋登記工作規(guī)范》對房屋繼承的所需材料的規(guī)定,除了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房產證、房產平面圖等材料外,還需要證明房產權屬轉移的生效法律文書或繼承權公證書。因此,不論是遺囑繼承還是法定繼承,均需公證。不做公證,就需要提供法院判決書等法律文書。
也正是如此,目前,房產繼承人要么通過繼承公證辦理繼承過戶,要么通過法律訴訟取得法院判決書辦理繼承過戶。
房產繼承人不在“限購范疇”
在目前限購的調控政策下,繼承房產用不用審核“購房資格”?對此,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符合規(guī)定的房產繼承,繼承人不在“限購范疇”,即辦理繼承過戶時,不用審核購房資格。此外,房產繼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所需提交資料為: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或者法院調解書、判決書;
3.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若繼承人不能親自辦理,需提交委托書或公證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若繼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監(jiān)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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