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調控能否借鑒港澳 “印花稅”模式難復制

2012年11月06日 11:55
來源:中國工商時報
  日前,香港和澳門相繼出臺樓市新規(guī)定,通過大幅提高印花稅,限制外地游資的購房行為。業(yè)內人士指出,新措施的生效將令樓市交易成本大增,對外地買家入市構成非常大的心理壓力,從而保護本地居民的購房需求。此輪港澳調控新政策立竿見影,這種通過稅收調節(jié)政策進行的樓市調控對正在進行的內地房地產調控具有哪些借鑒意義,引發(fā)了業(yè)內人士的探討。
  
  10月30日,澳門“關于轉移不動產的特別印花稅”法案開始生效。自此,外地人于澳門買樓需多繳10%的印花稅,且按揭成數比澳門本地人最少低10%。而此前不久,香港也通過了一項樓市新政策。所有非本地居民、所有本地及外地公司在香港買樓,都需要支付15%的“買家印花稅”;同時,如果買房之后三年內把房子賣出,還需支付一筆10%到20%不等的額外印花稅。
  
  事實上,“印花稅”新規(guī)定推出后,在香港取得了立竿見影的效果。中原地產統(tǒng)計數據顯示,香港十大房屋交易集中區(qū)域,上周六、日(11月3日、4日)二手房僅完成10宗成交,創(chuàng)9個月以來新低。
  
  業(yè)內人士認為,新規(guī)定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與當地透明成熟的房地產市場環(huán)境和相對完善的相關制度保障密切相關。對于港澳運用稅費等市場化樓市調控手段,內地可以借鑒,但難于簡單復制。
  
  中投顧問房地產行業(yè)研究員韓長吉認為,市場化的調控方式在內地存在明顯的制度缺陷。比如,正規(guī)市場并不規(guī)范,勞動力、土地、銷售、金融等市場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洞。內地房地產交易在價格評估、成交價格申報、稅率確定等方面還有待進一步提升。
  
  雖然不能簡單復制,但不可否認,港澳“印花稅”新規(guī)定的出臺給內地樓市調控的市場化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具有積極的借鑒意義。
  
  財經評論人沈曉杰指出,通過稅收杠桿調節(jié)房價交易成本,最終達到影響交易頻次和交易價格的目的是可行的。所以,應該把政策放進市場,用市場機制調控房價。
  
  專家同時指出,讓住宅回歸居住屬性,是樓市調控的終極目標。從這一點來看,香港樓市新政策具有標本價值。當前,內地部分地方政府因難以割舍土地財政和片面追求GDP增長“政績”,使得調控政策落地乏力。今后在出臺住房政策時,應首先考慮如何保障公民的居住權。
  
  與此同時,業(yè)內普遍認為,隨著我國房地產市場不斷發(fā)展,用市場手段解決住房資源配置,將是未來的調控趨勢,但這并不意味著要拋棄行政調控手段。淡化行政調控,倚賴市場機制,是需要一個高度發(fā)達的房地產要素市場為前提的。而這一過程,將伴隨著經濟的不斷發(fā)展而逐步實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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