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標志設計征集公告

2009年08月14日 14:48
責任編輯: 趙開忠

     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英文名稱為HEUNG KONG BRIGHT FUTURE FOUNDATION,縮寫為HBFF,網(wǎng)址:http://www.hkf.org.cn。它是由香江集團出資5000萬人民幣于二00五年六月十四日設立,是我國首個非公募基金會,國家民政部批號為“001”號?;鸬馁Y助對象包括教育、扶貧、救災等。

     從成立之初到現(xiàn)在,秉承“發(fā)揚人道主義精神,扶貧濟困,發(fā)展社會公益事業(yè)”的創(chuàng)會宗旨,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在全國成立百余家希望小學、春蕾小學,啟動了多個香江愛心圖書室項目,并先后向廣東、貴州等地貧困小學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捐資助教活動。

     為進一步促進慈善事業(yè)的發(fā)展,即日起,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面向全國征集會標(LOGO)。


截稿時間與地點  

    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08年5月10日,中國·湖北·武漢

征集對象

    全國大中專院校設計類專業(yè)的在校師生

    廣告公司、文化公司、設計工作室等專業(yè)機構;

    社會在職設計師(不限類別)

    業(yè)余設計愛好者

作品要求

    1、作品征集要求:

    (1)應征作品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中國法律規(guī)定和相關民俗要求,不得出現(xiàn)違背中國法律和民族文化的圖形和文字內(nèi)容;

    (2)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抄襲、盜用他人作品的視為無效,作品將不予評獎,并在相關媒體公布,由此引起的相關法律后果均由作者本人承擔。

    (3)每一件應征作品作者應提交包括《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標志設計稿》、《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標志設計征集活動報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報名表》”)和《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標志征集活動應征作品創(chuàng)作者承諾書》(見附件2,以下簡稱“《承諾書》”)等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或其中任何一份不符合規(guī)定者,概不符合應征條件。

    (4)應征作者應準確填寫《報名表》,并親筆署名;如應征作者為機構的,應由該機構法定代表人署名,并加蓋機構公章;

    (5)應征作者應提交一份《承諾書》,由創(chuàng)作者親筆簽署(創(chuàng)作者為機構的,須由授權代表簽署并蓋機構公章)。創(chuàng)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創(chuàng)作者必須共同簽署。

    2、總體設計要求:

    (1)中國慈善事業(yè)特色與首個非公募基金會相結合。標志設計既要體現(xiàn)中國慈善事業(yè)特色,體現(xiàn)慈善事業(yè)的愛心和人文關懷;又要表達這是“首個”非公募基金會的主題思想。

    (2)抽象符號與現(xiàn)實形象相結合。標志設計應以抽象的藝術形式表現(xiàn),給人以豐富的想象空間;但又要吸收慈善的現(xiàn)實形象,使人能夠聯(lián)想到慈善事業(yè)。

    (3)直觀美感與實際應用相結合。標志設計應從直觀上可以感受到慈善事業(yè)的光榮與高尚;要方便應用,在各方面使用時自然協(xié)調(diào)、和諧相融。

    3、具體設計要求:

    (1)設計稿應同時提供標志圖形和設計說明兩份材料;

    (2)標志圖形應分別提供彩色稿和黑白稿,最長邊尺寸不得超過120mm,分別打印或繪制在A4紙上,其表現(xiàn)形式應適用于后續(xù)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chuàng)作;標志的繪制形象設計中,應于適當位置盡可能體現(xiàn)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HBFF)。

    (3)設計說明應詳盡闡述設計理念、思路和含義,文字應打印或正楷書寫于A4規(guī)格紙上,并確保表述完整、邏輯嚴密、字跡清晰;

    (4)在提交紙制設計稿的同時,必須同時提交CDR、AI格式或EPS格式的電子文件,色彩模式為CMYK,并注明各部分顏色的色值(手繪作品除外)。

作品提交的方式、時間與地址

    (1)應征截止日:2008年5月10日(以郵戳上的時間為準)

    (2)提交方式:

      ◇郵寄提交方式:將參賽的設計光盤、作品打印稿和《報名表》、《承諾書》的簽名原件,用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往:湖北省武漢市橋口區(qū)漢西二路59-61號華中建材家居采購中心,郵編:430034,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標志應征作品”字樣;

      ◇網(wǎng)絡提交方式:將報名表、承諾書簽名(蓋章)原件的掃描圖片或數(shù)碼照片、標志圖形(一式兩份,分別為JPG格式和CDR、AI或EPS格式)、設計說明同時作為附件,發(fā)往征集專用郵箱longyiping@heungkong.com,郵件標題為“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標志應征作品”。

獎項設置

     對錄用成為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標志的作品,給予現(xiàn)金獎勵;若沒有被最終錄用,該獎項自動取消。

    (1)評選出一等獎作品一件,獎勵人民幣叁萬元。

    (2)評選出二等獎作品二件,各獎勵人民幣貳萬元。

    (3)評選出三等獎作品五件,各獎勵人民幣壹萬元。    

     入圍獎作品三十件,不設獎金。主承辦單位向所有獲獎者頒發(fā)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標志作品獲獎證書。以上獎勵以作品為單位授予,兼中兼得,獎金由相關創(chuàng)作者自行分配。所有獎金均為稅前金額,由獲獎者本人按照國家相關法規(guī)交納稅金。評選揭曉后,將在相關網(wǎng)站和平面媒體上公布獲獎名單。

相關聲明

    (1)因郵寄延誤、郵寄丟失或損壞、誤寄、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征集單位的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2)應征作品的著作權受中國法律保護。成為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標志作品的一切知識產(chǎn)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使用的全部權利)自始即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成為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標志的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fā)、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

    (3)主辦單位對包括本規(guī)則在內(nèi)的本次征集活動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次征集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應規(guī)定或進行解釋。

    (4)本次征集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龍先生  黃先生

     電話:027-83492273  13995515909(龍先生)13807171135(黃先生)

     傳真:027-83492377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橋口區(qū)漢西二路59-61號華中建材家居采購中心

     E-mail:longyiping@heungkong.com

附件1: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標志設計征集活動報名表

附件2: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標志設計應征作品創(chuàng)作者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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